這些機構考評結果未達標! 化妝品檢驗檢測迎強監管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化妝品注冊備案檢驗檢測機構能力考評結果處置有關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9號)。
據了解,此次藥監局公布的結果中,共有58家檢測機構存在問題,涉及以下三種情形:
(1)6家檢驗檢測機構存在無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參加能力考評的情形;
(2)40家檢驗檢測機構存在參加能力考評結果達不到要求的情形;
(3)12家檢驗檢測機構存在能力考評部分項目結果可疑的情形。
依據《規範》第十九條規定,對上述情形一、二共46家檢驗檢測機構暫停該檢驗檢測機構的化妝品注冊備案檢驗信息係統使用權限。對情形三中所涉及企業要求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開展自查,采取整改和預防措施,主動報名參加相應項目的能力驗證或者測量審核,驗證所采取措施的效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幾家檢測機構再上“黑榜”:遼寧嘉匯職業衛生技術谘詢服務有限公司、上海王奇實業有限公司、廣東中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檢迅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衡創測試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曾在2020—2021年國家藥監局或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的監督檢查中,因存在檢驗工作不規範等問題被暫停檢驗信息係統使用權限。
化妝品檢驗檢測是化妝品備案前的關鍵一步,事關化妝品的質量安全。
2021年4月,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的公告(2021年第50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申請特殊化妝品注冊或者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的,應當依據《規範》的要求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並在國家藥監局指定的專門網站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
除此之外,《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還要求“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功效宣稱依據包括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試驗結果等”。
近年來,消費者除了關注產品成分外,逐漸把關注點轉為化妝品功效宣稱上:“宣稱的美白、補水、祛斑、祛痘等作用是否空穴來風?”
隨著新規的實施,化妝品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數量也在不斷增長,據了解,目前,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共計304家。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資料的增加是企業成本的提高。“不同功效、不同的評價方式,是企業成本投入的差距。”這也是自相關法規實施後,企業吐槽備案難的原因。
受新品注冊備案所需的原料報送碼、安全評估報告、功效宣稱,評價報告等資料難度增加、企業成本上漲影響,化妝品企業麵臨備案困境。
因此,為解決備案時間長,成本高等難題,一些中小企業開始“病急亂投醫”。2021年7月,網上開始出現“部分網購平台可購買質檢報告”“無需樣品、當天下單,次日就能出具報告”的現象,為此,市場監管總局責令相關平台對網上銷售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網店立即進行處置。
人民日報曾評:質檢報告是產品質量的“體檢證”、消費行為的“安全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
2021年7月1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接連發布兩份文件——《關於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單位資質認定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意在肅清網絡買賣假冒檢驗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維護檢驗檢測市場秩序。
除了虛假報告,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亂象還有:出具不實檢測結果、無相關檢測資質、檢測機構內部“價格戰”等等。但隨著國家相關部門對化妝品檢測機構的嚴管,化妝品檢測行業將迎來大整頓。
目前,我國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發展良莠不齊,國內很多機構檢測標準不一,行業功效檢測急需一套具體可操作的方法和規範。
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在申請注冊或備案檢驗時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慎重選擇檢驗檢測機構,對產品注冊或備案資料的真實性和科學性負責。
除此之外,化妝品企業要注意:功效評價的法規不隻是僅僅針對護膚品,而是適用於所有化妝品。